中共黄龙县纪委
2008年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一、办案情况
200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举报信访件23件,公检法移送案件2件, 25件案件中,立案6件,全部查结,处分6人,实施警示提醒谈话7件8人,通报批评1件3人,了结9件,转出办理2件。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机制,落实办案责任。强化目标责任,实行领导包案机制。县纪委高度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副书记和常委直接参与办案,并担任专案组长和调查组长,负责案件的查处。 (二)强化案件线索,提升线索价值。广辟案源,主动拓宽案件线索领域,重视对各类案件线索的分析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并在挖掘深层次的违纪违法问题上下功夫。8月份在调查一行政村副支书的问题时,发现该乡民政工作站干部在发放底保款过程中,不按政策办事,擅自改变底保户花名册,致使底保款不能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的问题,随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
(三)讲究办案策略,提高办案效果。排除关系网和说情风,使违纪者在心理上形成压力。把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数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在调查取证后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进行封闭办案,为案件查实创造有利条件。
三、存在问题
(一)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和部门存在着只重视经济建设而忽视查办案件工作的现象。
(二)查办案件工作人员不足,培训少,业务素质相对较低。
(三)办案经费不足,办案工作条件差。
四、今后打算
(一)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宣传,使他们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支持案件查办工作。
(二)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综合素质。要采取形式多样、灵活的培训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结合具体案件的查办,面对面的指导,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三)多方筹措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为查办案件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建立反腐败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要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汇报案件线索、交流和反馈信息。县纪委要定期到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信访局等部门收集案件线索,初步形成县域内反腐败信息资源共享,使案件查办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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