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龙县纪委 黄龙县监察局关于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实施意见
200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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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龙县纪委 黄龙县监察局关于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09/5/17] [浏览次数:5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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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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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领导干部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等重要事项,群众到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控告、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意见时自主选择接访领导,接访领导负责协调和督促有关方面依纪依法处理反映问题,并回复反馈群众的信访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省纪委、监察厅今年在全省重点推行的五项制度之一,为了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根据省市安排,现就在全县推行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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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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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信访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及时有效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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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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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群众原则。畅通信访渠道、改进接访方式、简化接访手续,方便群众举报投诉,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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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负责原则。落实首问负责责任,完善岗位要求、工作标准,限时办结,注重疏导教育,及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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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处置原则。在办理信访和举报投诉过程中,按照领导分工的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依法接访,逐级、就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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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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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在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中推行。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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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内容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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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政府要在机关醒目位置公开乡(镇)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的姓名、照片、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同时要公示信访受理范围、接访工作流程、信访办结期限、信访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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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接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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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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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时接访。来访群众可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公示的接访领导名单及职责分工,选择接访领导,被选领导干部要及时接待来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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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约接访。如被点名领导因故不能及时出面接访,可预约接访,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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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接访。被公示接访领导因故不能接访的,可委托其他领导或工作人员代为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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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群众点名接访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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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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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本级管辖的,接访领导应按规定时限及时安排协调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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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属于下级管辖的问题,要及时交办,督促限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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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向来访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信访群众确实有困难时,要积极帮助群众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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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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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接访领导应督促承办机构及时回复上访群众,来访人应对办理结果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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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处理结果仍有不满的上访群众,要分析原因,多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重复访、越级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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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问题要履行相关手续,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应纳入接访档案,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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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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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具体贯彻落实工作。要规范挂牌公示内容,明确办理、回复的相关要求,形成良好的制度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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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程序、具体要求,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确渠道,合法合理地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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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制度创新。各级各部门要以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为抓手,针对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研,理性分析,准确把握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大胆探索创新搞好信访工作的新途径。对实施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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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切实解决问题。要把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与全市正在推进“阳光信访”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信访听证终结会、重点信访公开等行之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项制度的综合效应。做到信访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早处理,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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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责任追究。要把实施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把群众评价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推行效果的重要指标。对在推行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延误问题解决,引发信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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