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你们了,我家的征地补偿款终于兑付了,要不是你们出面,不知道哪天才能要回来,纪委真是我们百姓的‘包青天’,帮我解决了急难问题。”举报人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感激地说。
不久前,黄龙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待了一名来访群众,他家的土地已征迁10余年了,征迁补偿款却一直未兑付,他多次到相关单位找人解决,却一直未得到答复,征地补偿款也不知去向,无奈之下来找纪委解决。
此信访件引起了黄龙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在信访拟办单上批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着力解决,由班子成员带队迅速成立调查组,快查快办,务必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根据举报人反映,2009年土地征迁时他只有十几岁,征地时他及家人都不在现场,如今父母均已去世,只提供了一张1998年模糊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针对反映问题历经时间长、调查难度大的实际,调查组迅速召开讨论会,深入分析研判每一个问题细节,尽快找到案件突破口,制定了详细调查方案。
谈话时,时任村支书刘某说:“当时村上征迁土地时,我个人处于停职状态,没有参与工作,具体的情况不知道。”时任村主任祝某说:“我是2012年上任村主任,以前村里征地的事情不是我经手的,我也不清楚,上一任村主任张某应该清楚。”张某则说:“我任村主任期间,举报人不在,也一直没来要过他们家的征地补偿款,没办法兑付。”
“新官不理旧账”,从2013年开始,举报人走上了讨要征地补偿款的漫漫“长征路”。
随后,调查组深入该村进行取证,发现村上档案管理比较混乱,全部堆在废弃的大队部,查找证据犹如大海捞针,面对取证困难和庞大的工作量,工作人员丝毫没有动摇“还百姓一个公道”的信心和决心,他们便扎进档案堆里一张张翻阅资料,奋战数天后,终于找到了相关证据资料,查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举报人及家人长期不在村里,土地无人经营管理,由村集体经营,2009年土地征迁时,举报人也没回来,便把征地补偿款暂存于村集体账户上。2013年,举报人回到村上,听说土地被征迁了,于是便讨要征地补偿款,时任村支部书记刘某和新任村主任祝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兑付。举报人经多次讨要,刘、祝二人迫于无奈,于2014年9月15日组织召开了“三委会”,会议讨论并同意支付举报人的征地补偿款。但是,会后刘、祝二人仍不予积极协调办理,致使会议决定至今未执行,拖欠举报人10余年的征地补偿款一直未兑付。
黄龙县纪委监委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向石堡镇政府下发了《监察建议书》,短短半个月的时间,举报人的征地补偿款5.088万元就兑付到位。2021年4月20日,黄龙县纪委给予原村支部书记刘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原村主任祝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群众期盼处就是正风肃纪反腐的发力点。
黄龙县纪委监委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教育医疗、就业创业、住房保障、营商环境、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党员干部作风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出动民情直通车走进乡镇、社区、村组倾听群众呼声,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纪委请您来出题”活动;成立12个“室组镇”联合监督检查组,下沉7个乡镇47个行政村、78个县直部门及下属站所开展监督检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7件,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7起,党纪政务处分8人。
黄龙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要立足职能职责,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