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监察组组长、部分村监委会主任、村第一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通过此项措施,既把横向的力量整合到纵向上去,同时也把纵向的力量充实到横向上来,使分散的监督力量有效集中整合,握指成拳,形成合力,织密监督网。各成员明确职能定位,利用监察员监督、调查、处置等部分监察权限,对镇村两级干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规范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一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基层公权力人员“微腐败”行为,该提醒的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该处置的处置,依纪依法调查取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