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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中共黄龙县纪委 黄龙县监察局关于严明防汛抗灾工作纪律的通知

2013/07/18 来源:    

 
各乡镇(社区)党委、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市直各单位,各纪工委:
    近期,汛期来临,全县已进入防汛关键时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防汛抗灾排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乡镇(社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确保我县防汛抗灾工作顺利进行。现就严明防汛抗灾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防汛抗灾工作的部署要求
    做好当前防汛抗灾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各乡镇(社区)、各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防汛抗灾工作部署,把防汛抗灾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县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抗灾工作的各项决定,严格服从上级防汛抗灾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命令,务必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畅通。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地投入到防汛抗灾中去,努力做到冲锋在前、撤退在后,在最困难的地方、最危险的时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防汛抗灾工作中经受住考验。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防汛抗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各乡镇(社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值班人员未经请假一律不得擅自外出;要确保通讯畅通,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要严格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特别是遇到紧急汛情,迅速上报,要深入一线,全力抢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出现重大灾情、险情和重大事件瞒报、漏报、迟报、乱报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广大党员干部在防汛抗灾中,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大无畏的英勇气概和无私奉献精神,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纪委、监察局将成立督察组,对各乡镇(社区)、各部门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对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擅离职守、关闭通讯工具的;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贻误防汛抗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处置失当以及组织指挥不力,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黄龙县纪委                   黄龙县监察局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