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黄龙县201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告

2017/11/21 来源:    

    按照市纠风办《201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评议的对象包括行政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类,共75个部门和行业,具体如下:(一)行政管理类(32个)发展改革、教育、科学技术、民族(宗教)事务、民政、财政、交通运输、退耕还林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务、农业、林业、商务、文化、卫生和人口计生、畜牧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体育、房产管理、城市管理、统计、文物、旅游、法制、人民防空、中小企业促进、信访、扶贫开发、粮食、供销合作社、黄龙山林业局;(二)行政执法类(20个)公安、司法、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规划、审计、地税、国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盐务管理、烟草专卖、农机监管、交警、城管综合执法、黄龙山森林公安分局、县森林公安分局等;(三)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类(23个)公安车管所、地方电力、国家电网、邮政、长途客运、出租车运输、政务大厅、自来水公司、天然气、不动产登记、医保、社保、加油站、电信、移动、联通、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人保寿险、人保财险、瓦子街收费站等。
    二、评议内容
    结合政风行风建设重点任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测评。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测评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对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主要测评依法经营、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
    三、评议方式
    主要以“社会测评”为主,采取大会测评、问卷调查服务对象、宣传日群众随机测评的方式进行。
    我县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于11月20日开始,12月6日前完成。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有问题反映的请拨打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纠风办)电话:5622958。
 
 
 
                                            黄龙县纠风办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