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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2018/02/23 来源:黄龙县纪委监委    

中共黄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审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纪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政府(社区)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纪律审查有关工作。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全县党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宣传,教育国家关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四)负责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规定,制定有关的实施办法;参与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有关地方规定,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五)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纪检监察干部人选;负责对县纪委、监察委派出(驻)机构人员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见。负责落实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对全县党政机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出具评优、树模,代表资格及拟提拔任用的廉政鉴定。

(六)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坚定不移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三)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五)加强纪律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一是加强纪律教育。

(六)强化监督执纪,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七)坚持政治巡察为首,让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八)注重自身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黄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黄龙县监察委员会),属机关单位,管辖六各派出纪工委,一个巡察办(县委巡察办,办公室设在本机关)。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派出机构单位预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党黄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黄龙县监察委员会)

2

党群纪工委

3

行政综合纪工委

4

政法纪工委

5

宣教文卫纪工委

6

农林水纪工委

7

公交经贸纪工委

8

县委巡察办,办公室设在本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员47人,其中行政31人、协理员5人。事业1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遗属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0月26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604.3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度预算收入有所增加;主要增加了购置执法车辆资金(一次性预算),增加了办案费和人员调资资金。

2018年预算支出总计604.3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98.3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支出有所增加;主要增加了购置执法车辆资金(一次性预算),增加了办案费和人员调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04.37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收入有所增加;主要增加了购置执法车辆资金(一次性预算),增加了办案费和人员调资资金。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04.37万元。一是行政运行498.37万元;其中:1、人员工资445.04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7.4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9万元。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万元(执法车辆购置费属一次性预算支出)。三是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0万元。其中:1、办案费60万元,2、巡察费10万元。总体预算有所增加,增加了执法车辆购置费和办案费,原因是监察委体制改革,职能增加,业务范围扩大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4.3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98.3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有所增加;主要增加了购置执法车辆资金(一次性预算),增加了办案费和人员调资资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预算支出604.37万元。一是行政运行498.37万元;其中:1、人员工资445.04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7.4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9万元。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万元(执法车辆购置费属一次性预算支出)。三是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0万元。其中:1、办案费60万元,2、巡察费10万元。总体预算有所增加,增加了执法车辆购置费和办案费,原因是监察委体制改革,职能增加,业务范围扩大所致。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45.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7.83万元,津贴补贴151.79万元,奖金13.15万元,养老保险61.14万元,职业年金24.45万元,住房公积金36.6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7.44万元。其中:办公费1.84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96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23.64万元,6纪工委各1万元业务费。(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9万元。其中:离休费3.42万元,生活补助3.72万元,取暖费4.23万元,降温费2.7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6万元.

(四)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三公”经费2.86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主要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为1.96万元,比上年降低0.4万元,原因是减少压缩开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用车。会议费0.7万元,比上年降低0.1万元,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减少会议次数。培训费0.2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培训管理。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费13.8万元,其中:办公费1.84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96万元,6纪工委各1万元业务费。增加了执法车辆购置费和办案费,原因是监察委体制改革,职能增加,业务范围扩大所致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6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36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已经过保密审查,部门主要责任人已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