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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2020/11/25 来源:黄龙县纪委监委    

中共黄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黄龙县监察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机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宣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县委工作机关序列,设在县纪委。

此外,设有直属单位为黄龙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设有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内设部门职责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保劳资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留置场所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派驻纪检检查组涉案款物保管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县纪委监委机关书记、副书记以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纠风办):

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等。

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监督检查室,同时抄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综合考评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间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涉案信息查询业务管理等。

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

主要履行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依纪依法依规监督检查各乡镇党委、县委工作部门、县直机关部门支部(党委)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各乡镇党委、县委工作部门、县直机关部门支部(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综合、协调、指导乡镇纪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纪检监察工作。

审理室:

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组织宣传部: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单位、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县监委派出乡镇监察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除书记、副书记、纪委常委和监委委员以外的干部,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的干部和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协调、对接、汇总有关工作等。

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职务犯罪预防的舆论宣传,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对外信息发布和传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承办县纪委监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