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利林
为了确保黄龙县退耕还林生态扶贫资金及时、安全、有效发放到位,切实维护退耕精准扶贫户利益,我办采取四项制度保障生态扶贫资金兑现顺利进行。
一是严格遵守检查验收办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杜绝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优亲厚友等现象。检查验收工作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
二是坚持执行公示制度。检查验收结束后,各乡镇必须把列入这次兑现计划的退耕户面积核查情况、资金补助数量,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年度张榜公示一周以上,在群众无异议后方可填写政策兑现相关表、册。
三是兑现造表层层审核把关,坚持县乡二级五人签字负责制。各乡镇退耕专干在认真负责,准确无误填写政策兑现明细表签字后,由主管乡镇长、乡镇长、县退耕办包乡镇人员、县退耕办主任分别审核签字,确保兑现工作高效完成。
四是加强监督,确保进度。全县精准扶贫退耕户250户,退耕还林面积1478.6亩,共补助13.3万元,目前全部兑现完毕。兑现工作开始后,县监察局、财政局、生态扶贫办、退耕办组成督查组,分赴各乡镇,对政策兑现工作进行全程检查监督,及时协调和解决兑现环节中的问题,将政策兑现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克扣、挪用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本次兑现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