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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黄龙县编办“双随机”监管模式 防范廉政履职风险

2016/11/07 来源:    

 张忠锋
    近期,黄龙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建设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要把深化“放、管、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源头治理的重要内容,不断挤压设租寻租空间,逐步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力求取得更大实效。
    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权限。制定事业单位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明确随机抽查依据、主体、内容、人员、方式、频次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规范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双随机”抽查监管模式是指通过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事业单位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从事业单位法人名录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运用互联网+监管方式,开展网上检查和实地核查,对“双随机”抽查全程跟踪,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实施“双随机”监管模式,监督检查的实效显著提升,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全程掌控,消除了执法检查中有可能出现的执法人员和被查对象间的权力寻租,促使执法检查更公正、规范、严格。
    推行随机抽查,目的在解决执法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方案》指出,对抽查发现违规的的事业单位,纳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违规名录,增强事业单位尊法守法自觉性。依托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运用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评估和统一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推进随机抽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事项和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