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的政治,必有透明的政风;清廉的作风,必有公开的制度。组织部门反腐倡廉必须提高权力“能见度”,让阳光照射权力运行,从源头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一、高悬法规法纪利剑。通过讲党课,开展“学法规、知法规、用法规”活动,采取组织函询、诫勉警示等多种方式,强化法规法纪教育,高悬法规法纪利剑,教育干部敬畏组织莫负望,敬畏法律莫贪欲,敬畏制度莫触线,使廉洁从政内化于心、外显于行。
二、让阳光照射权力。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人选得到群众公认,变“伯乐相马”为“公开赛马”,真正从制度上解决好“选什么样的干部”、“由谁选干部”、“怎样选干部”的问题,确保选人用人在阳光下运行。
三、监督不留“死角”。要强化监督意识,教育领导干部勇于接受监督,引导群众主动行使监督;转变监督观念,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转变;拓宽监督范围,由“工作圈”监督向“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延伸;突出监督重点,特别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规范其权力运行;畅通监督渠道,聘请干部监督员、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组织民意测评等多种方法,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监督渠道。要以决不动摇、毫不含糊的态度严守政治纪律,让党的声音掷地有声;严守政治纪律、确保绝对忠诚,是党员干部政治合格的底线。对党员干部来说,既是“紧箍咒”,更是“高压线”,绝不允许态度含糊、丝毫动摇。
四、严考政德不懈怠。严守政治纪律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德。实践中,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把党员干部的政德放在考核的第一位,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的用人导向。要建立完善政德考核标准和机制,探索政德考核方法和途径,尤其要抓住重大任务、抢险救灾等时机,在完成重大任务、经受重大考验中考察识别干部,确保党的权力始终掌握在忠诚于党、听党话、跟党走的人手中。
五、从严执纪不迁就。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纪律养成贯穿到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和生活的各方面。要对党员学习贯彻党章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用党章规范党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不犹豫、不含糊、不动摇。要把全体党员干部置于纪律监督约束下,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者,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功劳大小,都要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惩处、决不姑息迁就。要以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勇气改进干部作风,让过硬作风成为选人用人的“硬杠杆”,“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抓住了选人用人的关键,就为组织部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选人用人环境指明了方向。
六、培育作风持之以恒。把培育优良作风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着力培育一大批信仰坚定、追求崇高、能力过硬、作风扎实、身心健康的“老实人”。同时,采取领导点评、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的机制,考准考实干部作风,看其思想作风是否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是否脚踏实地,生活作风是否崇尚节俭,让当“老实人”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自觉。
七、树立导向一以贯之。让“老实人”吃亏,就会让党的事业吃亏;让投机者钻营,就会让党的形象受损。组织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真正为“老实人”搭建干事的舞台,让投机取巧、不干正事的人失去信任和机会。要把选人用人的眼光投向“老实人”,旗帜鲜明地支持“老实人”,深入持久地宣传“老实人”,优先提拔使用“老实人”,使力戒虚浮、崇尚实干成为广大干部的共识。
八、正风肃纪一票否决。要探索创新干部考核评价方式,把干部“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政绩”的评判权交给群众,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选人用人的“硬杠杆”,对作风不实的岗位人选坚决做到一票否决,以群众监督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要以滴水穿石、磨杵成针的决心反对铺张浪费,让党风政风吹暖民风。组织部门为党的事业担负着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的职责,只有带头争做艰苦奋斗的表率,才能履行好这一神圣职责,才能让上级党委放心,让其他部门信服,让广大党员干部信赖。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地用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帮扶困难党员上,真正让党员和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不断提升组织部门的公信力,从而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大兴勤俭节约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