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黄龙县工商局按照县政府、县纪委2018年工作安排,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工商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我局始终坚持周一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制度,系统的学习了十九大、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及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和《监察法》等纪检法规。并对2018年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工作职责,在始终坚持“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基础上,其他成员 “一岗双责”,既要管事,又要管人,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随业务工作双向延伸。大力加强风险防控体系链接,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统一。
二是“打铁先要本身硬”。主要领导带头制定和执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黄龙县三项机制制度》。彻底改变 “只栽花不栽刺,只打雷不下雨”和“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被动局面,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有责任,时时事事有约束、受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县局多次派出落实“主体责任”检查组,不定期对各股室所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察指导。对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成效不显著的问题和单位,约谈负责人,督促切实整改。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一人运用四中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抓好重点环节,建立约束机制。大力推进登记注册制度改革,推行电子化登记注册,降低登记门槛,全程实现快捷、便利化;建立健全县局及各所法制员工作制度,完善了《自由裁量权使用管理》。优化办案力量,加强了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自我约束和监督,杜绝了注册登记、执法办案过程中吃、拿、卡、要、报现象发生。与此同时,采取开展“纪律宣传月及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等活动、规范窗口服务, 再通过12315维权岗、办案能手以及服务标兵评选等多种形式,改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工商部门勤政、廉洁、高效、文明的执法服务新形象,努力为全县营商环境提升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