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艳丽
为了规范村级财务,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办经【2008】1号)、《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3】6号)和2017年项目计划,在延安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下,黄龙县审计局积极组织,成立审计领导小组,局长王卫锋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张忠民任副组长(兼审计组组长),精选七名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自9月1日起对全县行政村的20%实行村级财务审计。
村财审计工作公开听取群众意见。现场审计前,组织各村召开“三委”班子成员、联村干部和审计组人员的村级财务审计会议,并在村公告栏张贴审计公示,并设专门的廉政监督员和联络员,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在审计实施阶段,对审计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逐一走访调查核实;现场审计结束后,召开由村组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审计结束座谈会,对审计基本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进行初核,现场征集所有参会人员对村财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据此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将其送至各村进行公示(7天),征求村民、村组干部和“三委”会意见。
此次审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黄龙县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全覆盖,促进村级账务规范管理,督促村干部用手中的权利管好自己,服务群众,同时也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