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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黄龙县民政局“五字”法强化党风廉政工作

2017/04/28 来源:    

    为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县民政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工作,通过“签、学、建、督、纠”五字工作法,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营造“廉洁从政,廉洁用权”的良好氛围。
    一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人人知权明责。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按照县委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将过去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由县级主管领导同局长签订、局长同下属单位领导签订变为县级领导同局长签订、局长同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同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分股股室负责人签订、各下属单位和股室负责人同辖区职工签订,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
    二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大家知规矩、懂法纪,为遵法守纪奠定基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机关纪律作风整顿,组织大家学习业务政策法规,确保不因无知而违规,不因“灯下黑”而犯错;学习各种违规违纪和违法问题的处理决定和通报,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不存侥幸,不越雷池,不触红线,本分做人,尊法守纪;学习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理念,增强“一岗双责”意识观念,努力做到讲原则、不违规。
    三是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为。根据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建立党建四级服务体系决定,经局班子研究,制定提升为民服务质量承诺,就依法办事、办事程序、政务公开、服务要求、勤政廉政和社会监督六个方面的工作行为标准要求,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从制度上保证服务质量。
    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使局机关对各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指导、监督形成合力,确保监督力量。在社会救助等业务工作中,坚持邀请县行政综合纪工委领导参与,深入救助对象家庭进行入户抽查,对乡镇、村两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督查力度;成立财务内审领导小组,坚持每年对乡镇民政工作站和下属单位的民政事业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是及时纠正工作偏差。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组织研究解决办法,限期整改;对个别人员的不良行为,由领导单独谈话,警示训诫,确保各项工作和所有干部职工始终能在规定的轨道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