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中央根据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任务,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党组)的重要职责,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
一是选好用好干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首要是选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在干部管理上,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制定《干部培养、选拔、聘用工作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科级干部公开竞聘选拔上岗和年度述职述廉、群众测评等措施。从严把好标准关、人选关、考察关、审批关、纪律关、监督关,巩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干部的创造活力。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也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聚焦“四风”抓整改,坚决把纠正“服务群众不到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现实考验,在认识上更加深化,在行动上更加坚决,在措施上更加有力,在问责上更加严格,持续深入推进单位作风建设,不断推动各项事业发展,提升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三是建立完善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首先,在全面落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以清权、确权、分权、制权、示权为切入点和落脚点,科学配置权力结构,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风险防控的有效性,推动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其次,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一方面抓好本单位领导班子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为核心,规范权力运行。另一方面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基层单位和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依托党务公开,强化群众监督,动员群众力量一起防范基层存在的廉政风险。对科级干部继续加强廉政谈话、任前谈话、专题约谈、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等工作,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最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动态化管理。对有基建工程较多的单位,将基建工程管理列为重点防控管理内容,对工程的公开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中,加大监督力度,派专员参加工程建设例会,增强风险防范管理的及时性和实效性。
四是党委书记做好表率。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党委“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关键在班子,关键在“一把手”。作为党委书记,要履职尽责,明白自己的职责所系,牢记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这一基本原则。这是对各级党组织的要求,也是对所有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特别是对“党委书记”的要求。作为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和当好廉政勤政的表率,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谋其政尽其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带头抓、具体抓,种好“责任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