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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核桃局采取“三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015/12/09 来源:    

                                 王玉林 

为加大惩防体系建设,筑牢反腐倡廉防线,核桃局积极采取“三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是做到“三个到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工作履职到位。局长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过问、协调和督办核桃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到位。2名分管领导认真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两不误、双促进”。局班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导到位。局班长不定期听取局属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强化工作督促指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二是突出“三个着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着力开展“四风”专项整治教育活动,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整改问题,使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着力开展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开展了系列“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杨善洲精神”、“延安精神”教育活动,局属单位所有干部职工都写出心得体会,深化了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认识,掀起了核桃系统领导“讲廉”、单位“管廉”、人人“守廉”的氛围。着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采取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公示栏张贴通报、办公区域悬挂警示教育图片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事前防范。

    三是注重“三个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注重领导班子监管,要求局领导班子对各自责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签订一份责任状、开展一次廉政谈话、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督导检查”等工作模式严格加强监督管理;注重制度监管,完善了《核桃局学习会议制度》《核桃局请销假制度》《核桃局来人接待办法》等五项制度。通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执行,与去年同期相比压缩会议5场次,文件下发减少9份,“三公”经费下降20%;注重纪律监管,局班子成员加强对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一年来,没有发现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班迟到、早退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