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芳春
在当前依法治党的新常态下,黄龙县圪台乡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员意识,牢记三个“为”,带头做好“关键少数”,自觉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树立基层党员模范标杆。
首先,牢记“不可为”。自觉懂规矩、守纪律,行有所止、举有所虑,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逾越法律红线。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不授权便无权”,不触碰纪律防线。圪台乡纪委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总书记“五个必须”的要求,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组织、财经、生活等纪律规定,不突破道德底线,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不做有违道德、有悖社会风气的事,自觉做良好风气的执行者、引领者和倡导者。
其次,坚持“必须为”。就是要认清责任、落实责任。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圪台乡党员领导干部以负责的态度,主动谋事,做到积极作为、奋发有为,保持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群众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把全部工作体现到增进群众福祉上。
最后,做到“勇于为”,就是要敢于担责、勇于担当。在面对重大原则问题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面对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时,我们要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摒弃畏畏缩缩、患得患失的想法,勇于创新,狠抓落实,不能当因循守旧的“平庸官”、逃避责任的“圆滑官”,在急难险重问题面前能够展现出来党员领导干部的作用、价值和水平,能够在挑战中把握机遇,在困境中找到出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