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崾崄乡

黄龙县崾崄乡:用好“小”清单,得到“大”治理

2021/03/19 作者:王艳     来源:    

走进太地塬村,在村支部活动室院子里立着的“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图”分外醒目。自从有了这个“流程图”后,本地村民前来办事有了方向,办事效率大大提高,干部之间相互“踢皮球”的现象也没有了。

悉知,从2020年3月起,崾崄乡6个村两委班子在处理村级日常事务和重大事务时,都依据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秉公办事。

“支书,我家今年能评上低保户吗?”

“残疾人补贴啥时候发呢?”

“我母亲生病住院了,咱村上能不能申请点补助?”

.......

“小微权力”看似不大,却直接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同时村民的各种问题都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村民办事由于不懂政策、不明程序,所需资料证件不全,一件事往往要来回折腾好几趟。现在,对‘小微权力’事项编制成通俗易懂的流程图后,明确了承办部门、办理要求、职责任务、界定范围等内容,让群众一目了然,只跑一次腿。”太地塬村支书黄斌说道。

“小微权力”清单包括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级财务管理事项等内容共计2类43条。大到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小到办公用品采购,各村都严格按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切实提高了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小微权力”运行的好不好,监督是关键。在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明确主体责任的同时,乡纪委还在各村设立了廉政监督岗,每个村配备2名廉政监督员,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代表中推选。如今,12名廉政监督员活跃在各村廉政监督岗上,担起“监督前哨”的责任。

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基础上,乡纪委坚持对村干部实行“三提醒”谈话制度,“严、细、广、实”织密织牢监督之网。依据“事前打招呼”、“事中纠偏差”、“事后改错误”原则,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

截至目前,乡纪委在对各村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过程中核查问题17条,推动解决问题17条,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