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宏玉
为确保全乡安全度汛,三岔乡纪委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市、县纪委的有关精神,针对防汛工作制定了“四项纪律”,要求全乡单位和干部做到:
一、服从安排指挥。实行全乡一盘棋,对党委、政府的安排态度消极、不服从指挥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在全乡通报并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和县防汛指挥部。
二、坚守工作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对擅离职守的乡、村干部,初次发现一律给予警示训诫,并处500元处罚,再次发现的乡干部一律待岗、村干部停职处理。
三、严格排查汇报。按照要求认真排查并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情况,对不及时、不如实汇报工作或灾情,造成工作贻误和损失的,一律停职待岗,并严肃追究其责任。
四、坚持公正无私。认真搞好救灾款发放和物资分配,对在救灾物资和救灾款发放上不按规定执行、优亲厚友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将按要求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