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表决通过后,白马滩镇迅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并以此为契机,继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开展学习培训。白马滩镇迅速组织学习宣传,开展有针对性地学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业培训、以考促学、以案代训等方式,先后学习了《监察法》和市、县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反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组织全镇领导干部进行《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内涵精髓,强化法治思维,增强专业能力。并组织开展监察法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教育被纳入监察范围的基层干部知法懂法,同时引导群众学好用好这一反腐肃贪的利器,织密群众监督网。
找准职责定位。监察对象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特别是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统一纳入监察范围。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体现国家对农村基层工作的重视,这既是权力又是责任。镇纪委今后将找准定位、明确职责、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在实践锻炼中深化学习理解。在学思践悟中增强贯彻实施《监察法》的使命感。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结合脱贫攻坚作风年建设,加强和改进执纪监督方式,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纪法贯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始终坚持运用“四种形态”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拓展深化国家监察职能,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抓好队伍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专题研讨交流会、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时刻对标校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五个纯粹”。坚持执法者必先守法、监督者必受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履职,认真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要求,坚决防止以案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通过强化自我监督,深刻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监察法的贯彻实施,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自我革命的“头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