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龙县白马滩镇纪委为进一步规范落实全镇村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研究制定了新的管理考核办法,保障和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是明确公开程序。在党、政、村务公开程序上进行了明确规定,村委会根据所需公开的事项,提出公开内容;村民监督委员会所需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提交三委会讨论确定;最后村民委员会通过固定村务公开栏、会议等有效形式进行公开(公示到村组、公示不少于7天),村民对公布的内容有质疑或不真实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重新或补充公开。
二是规定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项目建设、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精准扶贫、惠农政策、等有关规定规定。
三是限定公开时限。财务收支每月一公示、每季度一总结,对重大事项及群众所关心的热点事项要及时公示(到村组),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村第一书记、监委会主任、各小组组长负直接责任,支书、主任负领导责任。细化任务、夯实责任,齐抓共管、严明纪律、严格问责。
通过新办法的实施,促进了村级各项制度的落实,化解了村级矛盾,规范了村级事务管理,增强了党群干群关系,真正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