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落实省市纪委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白马滩镇五项制度,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基层便民服务制度》。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办事公开公正、服务热情周到。
二是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在机制建设方面,制订了《廉政风险排查评估制度》、《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和《廉政风险问责制度》。
三是四级纠风网络制度。镇纪委成立纠风工作组,在行政村设立了纠风监督员,为全面推行四级纠风网络建设营造舆论氛围。
四是村级债务“零移交”制度。首先由财政所、结算大厅、信用社、农综站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专门工作队对各村财务进行集中审计,特别是对财务手续未移交账务和不良债务进行重点核实,在全面理清债务形成的原因、用途的基础上,明确清欠责任,对违规负债的由经手人负责清欠,对因正常支出而负债的由新班子无条件负责清欠;其次进行公开承诺。所有村组干部在群众大会上作出任职期间零债务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在镇纪委书记鉴证下,由各行政村监委会主任与各支部书记、村主任签订任职期间零债务合同书,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