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正风肃纪,规范“小微权力”依纪依规运行,10月25日周例会上石堡镇召开了关于开展农民土地补偿款以案促改工作部署会。会上镇纪委书记李建传达了有关拖欠村民土地补偿款案的工作通知,并宣读了部分典型案例。如2009年,石堡镇原曹店村因项目建设征用曹店村土地,征迁款于2010年按期拨入曹店村集体账户,时任曹店村原支部书记刘新县、村委会主任祝和民拖欠该村村民王某土地征迁款十余年之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刘新县、祝和民因长期拖欠村民土地补偿款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充分起到了警示震慑的作用。
会上就开展拖欠村民土地补偿款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明确目标,夯实任务。严格贯彻落实县纪委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民生领域为重要切入点,把目光和工作重点聚焦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点领域。成立石堡镇村级土地征用资金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村级土地征用资金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部署、沟通协调,并对进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推进。
二是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在各村(社区)分别召开学习有关典型案例,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为全体党员干部敲响“警示钟”、打上“预防针”、上好“廉政课”。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规范其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总结经验,固化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组织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不断从工作中总结经验,学习方法。详细整理好此次工作的相关材料,如会议记录、宣传报道、问题清单、整改台账等等,为接下来的相关工作打好基础,确保以案促改常态化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