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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堡镇

石堡镇纪委“两促进”提升监委会履职能力

2013/06/11 来源:    

    新一届村民监委会建立后,石堡镇纪委以“规范运作、提升能力”为目标,进一步理顺村民监督委员会运行和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村监委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村务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完善制度,使村监委会监督上有“靠头”。一是实行村务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确定镇纪委书记为联席会议召集人,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定期汇报交流村务监督、村级廉情预警等工作,探讨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村监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会议,组织学习,研究分析村务监督、村级廉情预警信息收集等事项,每半年向村“两委”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每年举行一次民主评议,结合村干部年终考核评议工作,对村监委会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信任度测评。
    创建平台,使村监委会履职上有“劲头”。一是当好村级“廉情指数”动态预警工作的“信息员”。各村设立廉情信息直报点,由村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廉情信息员,每季度由村监委会主任通过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议事、集体决策、村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涉农补助、工程建设招投标、集体资产处置等10项评估内容按照4个档次(好、较好、一般、差)进行动态观察和评估打分,报镇纪委汇总,确定各村“廉情指数”。二是当好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员”。督促村“两委”公开村级财务审批、村级重大公共事项招投标管理、村级事务公开、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环境综合治理等8大项45小项的村级管理事项,将村级事务管理置于村民的普遍监督之下,真正实现村级事务管理公开透明。三是当好全程代办的“服务员”。根据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在有关涉农惠农政策和法律、条例、规定中梳理出与当前农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服务事项,明确服务事项办理的申报、审批、发放等具体环节和各环节的办理要求、途径及相关职能职责等,实现了便民服务高效对接,确保了农民群众在就医、政策性补助金领取、日常农资采购等方面省事省力、省时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