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坚持思想铸廉、服务助廉、制度固廉同向发力,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清廉指数”。
坚持思想铸廉,常念清廉“紧箍咒”。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进行深度融合,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特色,始终坚持将纪律规矩教育、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融于日常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中。日常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学习,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2次,教育引导生态系统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1次,从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增强生态系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坚持服务助廉,筑牢清廉“防火墙”。把清廉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送法入企,将深入3家企业走访帮扶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相结合,采取“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等走访帮扶方式6次,使企业学法、知法、守法,还对各企业在环保方面的诉求和疑惑进行现场答复。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黄龙分局积极对照整治任务,梳理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突出问题,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个,针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件,免罚金额达到5万元,体现了行政执法的“温度”,为监管对象提供服务保障。
坚持制度固廉,锻造行业“排头兵”。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同时分局始终严格对照党纪党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对机关人、财、物规范管理,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按制度规范做事。严格按照“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要求狠抓班子带队伍,聚力打造清廉有为生态环境保护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