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县公安机关民辅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全县公安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5月16日,黄龙县公安局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鲁强,在家党委委员、全体民辅警统一参加集中学习,读书班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各基层派出所。
上午,鲁强副县长以《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治本之策》为题开展了专题辅导;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魏钦军组织学习近年来黄龙县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通过身边人、身边事为全体民辅警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下午,全体民辅警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分组学习,并召开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集中交流研讨会。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行动,要深入学习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目标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会议要求: 一是既要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高度思考《条例》在依规管党治党方面的重要意义,又要把《条例》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与具体实际相结合,确保六大纪律“令行禁止”。二是准确把握《条例》严管与厚爱、惩戒与激励的辩证关系,坚持严管精准掌握“尺度”、厚爱充分体现“温度”,真正做到宽严相济、奖罚分明。三是深刻理解《条例》在保护党员和干部方面的积极意义。《条例》不仅对党员和干部违纪行为给予惩处,而且对党员和干部有警示、教育和保护功能,以明确的“指路灯”和“警示笛”,使党员和干部少违纪、不违纪。四是提高《条例》的执行力,坚持说到做到、有纪必行、违纪必查。通过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过专题辅导、警示教育、个人自学、分组研讨等方式,学员们围绕《条例》,沉下心来认真学、静下心来深入悟,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大家纷纷表示,接受了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理论熏陶、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和党性锻炼,将在今后工作中持续学习贯彻落实党规党纪,并把党的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