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确保统计数据依法依规,真实准确,按照《延安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要求,黄龙县统计局对全县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开展了严肃详实的自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在接到市局通知后,我局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此项清理纠正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明确了工作任务、清理纠正对象及范围,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推进,工作落细落实。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进行全面清理。坚持“谁制定实施,谁清理纠正”的原则,通过查阅公文系统电子收文、政务平台、存档档案等多种方式,指导县统计系统及有关部门开展清理纠正工作,重点围绕是否存在“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要求下一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一定幅度报送统计数据、要求统计部门提供个体统计资料、调用统计数据为企业争取优惠政策、申报驰名商标、取得各种资格等出具相关证明”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自查。通过自查,截止目前,我县不存在以上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及做法。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主体责任。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度中明确规定“对统计数据质量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上报、对外提供和发布统计数据、统计资料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等内容,切实规范全县统计干部职工工作行为,提升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