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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2019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11个严禁

2019/01/08 来源:    

                                        张小龙
    近日,黄龙县公安局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结合实际出台11项严禁措施,确保元旦春节双节风清气正。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互相宴请,或接受“一桌餐”吃请;
二、严禁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三、严禁以任何理由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四、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五、严禁公款旅游,或打着单位集体活动、职工疗养休养等“幌子”借公务之机、培训学习考察之机游山玩水,变更行程绕到绕远,或由下属单位、相关利益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
六、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或避开敏感时间节点搞“错峰送礼”,或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快递等隐蔽方式进行;
七、严禁下乡检查、考核、调研接受土特产品;
八、严禁公车私用,或变“公车私用”为“私车公养”;
九、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异地操办、变换身份操办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或违规操办“乔迁宴”“升迁宴”“满月宴”等;
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
十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