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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委办公室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08/25 来源:    

王雷
    8月22日,县委办公室组织召开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市纪委有关文件,并通过点名发言组织了交流讨论,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活动。会议由县委办公室主任、支部书记冯栋平主持。
    会上,冯栋平全文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条例制定背景,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进行了逐条解读。他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方向,是我们党制定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决心。
    县委督查室副主任、支部副书记冯雷领学了市纪委近期印发的《关于1-6月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的通报》(延纪发〔2016〕52号)、《关于1-6月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延纪发〔2016〕53号)、《关于对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延纪发〔2016〕54号)三个文件。
    会议要求,一是要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纳入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机关干部严于自律、清正廉洁、勤勉敬业的良好形象,为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立起标杆、做出表率。二是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深入理解其中的内涵要义和精神实质,尽快让学习内容和精髓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要主动查找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差距,做到边学边查、立行立改,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判断力,达到自我修正、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目的。四是要把学习所获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体现在具体行动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全面履行办公室职能,不断提高“三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