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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委宣传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2016/08/13 来源: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黄龙县委宣传部以“三重一大”为抓手,保证领导班子决策民主、科学、规范。
    一是宣传部根据自身职能,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重大决策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后备干部人选推荐、市级以上荣誉人选推荐、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
    二是成立了监督领导小组,细化责任。成立了由工会等负责人组成的“三重一大”工作监督小组,按照“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有:是否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是否有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的;是否有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是否有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三是明确了违法“三重一大”有关规定的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部委会,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对违反“三重一大”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