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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编办学《问责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2016/08/03 来源:    

杨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8月1日上午,黄龙县编办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会上,编办副主任张耀龙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的背景、实施的作用和意义进行解读和深入分析,对问责的范围、追责的形式进行了系统地阐述。编办主任邱小敏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全面掌握其内涵和要求, 深刻把握问责的6种情形,明确划出纪律的红线、履责的底线。要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把党规党纪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教育党员干部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触“高压线”。要进一步转变思维定式,在机构编制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创新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扎实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把《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争做“四讲四有”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