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伟桥
近日,行政综合纪工委与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民政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利用一周时间,通过看、问、听、查等形式,对全县5镇2乡,3个农村社区,2个城镇社区落实县民政工作会及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台帐资料基本齐全。大部分乡镇(民政站、社区)台帐比较完善,救灾款济发放,手续完备、审批严格,每笔资金严格按照民政干事审核、财政所复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审批的程序进行。二是救助对象基本准确。通过入户调查,大部分乡镇(社区)将低保、五保和低保边缘户确定为救助对象,领取的救济款物数量、金额与乡镇发放台账一致,不存在挪用、截留、克扣等问题。三是老龄老人进入、死亡上报较及时。四是各项资金管理规范,进行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乡镇(民政站)农村低保资金发放不及时、临时救助档案不健全、临时救助资金科目不规范等问题下发了整改督办单,并要求落实责任,建立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行机制,按时限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