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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部门

黄龙县审计局进一步加大审计工作覆盖面

2015/07/21 来源:    

    黄龙县审计局结合多年审计实践,提出县级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全覆盖的具体要求。
    一是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所有使用国家资金的县属部门、企事业单位五年内实现一次审计全覆盖,除重点部门单位每年都要开展审计外,其他部门、企事业单位采取轮审的方式,五年内至少审计一次;只要列入审计项目的部门和单位,无论其有多少个基层二、三级单位,都要进行全面审计。2014年度县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安排了30个单位,并安排了30个单位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审计覆盖面较上年增加了15个预算单位。在进行预算执行的同时,对“三公”经费的支出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全县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其项目决结算及竣工决算审计做到全覆盖。具体由县审计局或经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审核。2014年至今已累计审计政府投资资金2亿多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三是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全覆盖。年初与县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对所有离任的科级领导干部安排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任期较长的进行任中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与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互相结合,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用权,提高审计资料及审计成果的综合运用率。
    四是做到民生专项资金审计全覆盖。关注民生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全县灾后重建、涉农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