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至13日,延安市委、市政府督查组一行4人在县政府副县长车雪能、计生局局长吕延林同志的陪同下,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精神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一行轻车简从,先后深入圪台乡圪台村,白马滩镇计生站,石堡镇东社区,计生局,县计生站,县流动办,抽查队及计生协会,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入户走访、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人口计生各项基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了解,充分肯定我县在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
一是全面公开服务项目,实行承诺制。我县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权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扶助、服务承诺等进行公开公示,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二是切实简化工作流程,确保办事质量。首先是简化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所需材料,严格把关审验;其次是首问、首接负责制,实行一次性告知,并在年底前实现网上办理生育服务证,切实为群众提供一切方便。三是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做到服务热情,行为规范,并设立群众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故意刁难、拒不办理和各种形式的搭车收费、强行服务现象的发生。四是依法行政,遵守群众工作纪律,严格程序标准,文明执法,坚决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