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黄龙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作人员,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为实施对象,按照严格清权确权、仔细查找廉政风险、认真评定风险等级、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风险预警管理工作要求,通过认真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切实形成“风险明确、责权清晰、制度衔接、预警及时、监控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将防治腐败风险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和岗位,实现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廉政建设与业务流程、自律与他律的有效结合,有力推进预防关口前移,有效防控各类廉政风险,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