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继斌
黄龙国土局采取“一到场两见面三制度四确定”的做法,积极化解涉土矛盾,维护了国土资源管理的良好环境。“一到场”即对于初信初访或情况改变的重信重访件,做到一次实地踏勘,掌握第一手情况,防止偏听偏信。“两见面”即对于初信初访要与信访人两次面对面沟通。第一次详细了解信访人反映情况,获得信访人充分信任,防止越级上访;第二次告知其办理结果,听取信访人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和是否愿意息诉息访。“三制度”即建立定期催办、及时督办、跟踪汇报三项信访工作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四确定”即对重大信访案件定包案领导,定办案负责人,定办案人员,定办结时限,深入分析案情,有效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