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琦
按照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县纪委工作安排,我纪工委于2014年2月26日召开了各部门分管领导会议,认真落实市、县纪委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积极组织本系统各部门开展“会所中的歪风”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认真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公共资源经营场所情况。按照县纪委要求,从即日起,对本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公共资源内设立的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未发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共资源用房开设的私人会所,也没有在公共资源内经批准设立的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经营场所。使用公共资源的其他经营场所均为对外出租的商店、餐馆、百货、服装店等,目前本系统2个单位对外出租门面房共26户。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公共资源经营场所的监管。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和完善设立、租赁、审批、管理等相关环节的制度措施,规范公共资源经营行为,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防控机制,坚决杜绝用公共资源开办私人会所行为发生。
三是严明纪律要求,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严要求和管理党员干部,坚决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将公务接待安排在私人会所,严禁公款报销在私人会所消费支付的费用,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所有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郑重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目前,我系统7个党政机关、20个事业单位、1个人民团体、2个国有企业的774名公职人员上交了《公职人员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惩戒追责。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负起监管责任,要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出安排,抓好落实。宣教文卫系统纪工委通过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公职人员承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核查群众举报,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的,严肃追究部门、单位的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涣散组织纪律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