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不断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宣教文卫系统纪工委与县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安排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检查的指导思想、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等内容,保证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宣教文卫纪工委书记担任,成员有教育局、宣教纪工委全体副职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检查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并抽调了四名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专项检查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明确检查的范围、重点。检查范围包括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局系统各单位;检查的重点是各学校及教育局系统各单位经费收支、惠民政策落实、教辅资料征订、有偿补课、接受家长礼金宴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等情况。
三是精心实施专项检查各阶段工作。这次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从2013年11月1日开始,至2013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二个月,具体分为学习自查、集中检查、整改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性都有具体的工作任务,并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按照四个阶段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扎实稳步推进。
四是严肃检查工作纪律。在专项检查中,要求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自觉遵循检查工作纪律要求,抱着对检查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敷衍塞责、不徇私舞弊,履职尽责,接受监督,着力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检查工作的公正、公平开展,以检查的实际成效不断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