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龙县国土局建立四项机制强化依法用地管理。
一是建立责任考核机制。把依法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同时县局与各国土所也签订目标责任书,出台具体考核奖惩细则,半年通报违法用地和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并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是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国土、法院、公安、监察、检察、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办案机制,改变过去“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的新局面,持续开展违法土地矿产清理清查工作,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三是建立用地会审机制。由县上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从项目准入到落地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规定的坚决不予供地。
四是建立经济发展目标分类考核机制。根据不同区位和产业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差别化供地,鼓励多种项目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满足项目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