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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部门

黄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行“阳光政务” 规范行政行为

2013/09/09 来源:    

    今年以来,黄龙县食药监局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事项作为阳光政务建设的着力点,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一是按照“建立一套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办事高效、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系”要求,该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阳光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任务分工,落实人员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坚持办事内容公开。该局按照不同类别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餐饮服务单位办证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服务对象、办事程序、受理条件、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并绘制详细的业务流程图,明确承办科室及相关人员等信息,并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着力为群众办事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该局坚持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彻于阳光政务建设的各个环节,对涉及本单位的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向社会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杜绝“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各界和媒体的监督。四是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该局将以“阳光政务”建设为契机,拓展“阳光政务”范围,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