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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部门

机关工委多措并举 落实廉政规定

2013/05/08 来源: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黄龙县机关工委按照中、省、市、县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有力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创建学习型机关。工委坚持狠抓机关干部的廉政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着重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十八大报告、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新《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法规,举行了典型腐败案例分析讨论会,观看了反腐影片《暖秋》、《生死抉择》等,召开了机关“”会议以及民主生活会议,全面加强了机关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以及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和党纪法规教育,增强了机关同志反腐倡廉思想意识,提高了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营造了良好的廉洁氛围。
    二是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建立完善了行之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制定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详细的计划和措施,层层分解了任务,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任务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格局。完善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工委的工作程序和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行为,保证了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建设规定,严格检查、考核、追究责任,履行各项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从办公用品等细小环节着手,大幅精简办公支出,确保了“八项规定”的有效贯彻落实。工委没有不经请示召开过任何大型会议和公款外出旅游等活动;在来客接待中,也从严节俭,没有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现象;在控制会议费、差旅费、车辆维修费等方面,也严格标准,严格结算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在日常生活中,所有领导干部从未接受过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礼品和馈赠,也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营造了良好的廉洁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