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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张宏江在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讲话

2013/05/28 来源:    

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为建设富裕生态幸福新黄龙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013年3月8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反腐倡廉任务。会前,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一会,县委书记刘亚宁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12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回顾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坚持平时检查与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对检查出的8类问题进行了通报和跟踪整改,确保了责任制落实。
    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落实得到有效监督。向30个重大项目派驻6个监督检查工作组,下达“三问”通知书14份,问题全部得到整改。参与监督工程招投标37项,总投资4.07亿元。参与监督事业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4次。查处农资问题3起,罚款5000元。参与“三创”检查206次,电视曝光8次,发出整改通知68份。加强对节约用地、保障性住房和统筹城乡发展等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了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惩防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将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中所涉及的7大类94小项内容分解到32个牵头部门和53个协办单位,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在石堡镇召开现场交流推进会,各项任务得到了较好完成。
    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扎实推进。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咨询5600余件次,协调交叉事项600余项。确定廉政风险点4161个,全部制定了防控措施。组织16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三述”。对85名提拔任用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共节约资金42.6万元,节约率达9.5%。药品三统一配送率达96.7%,使用率达100%。建起了电子评标室,完善政府采购。规范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结合我县实际,对32名离任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不断加强。组织全县1500名基层干部学习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举办了“清风伴我行”演讲和征文活动。出具廉政鉴定138份。扎实有效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和村务公开。
    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以解决。严格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共清查超标车辆8辆。清理“吃空饷”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返岗35人,解聘清退25人,完善了人力资源监管平台建设。组织3次明察暗访,对上班期间打麻将、公款消费、公车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全县通报9人。对教育收费、公路“三乱”、退耕还林、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低保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政风行风后进单位和不满意站所的整改,评出市级群众不满意站所1个,县级9个。举办政风行风“面对面”栏目2期,充分发挥四级纠风网络作用,解决问题28个,基层政风行风进一步转变。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断加大。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管理。共受理信访举报27件,初核23件,立案4案,查结4案,处分4人。发挥办案协作区作用,办理信访件3件,初核了结2件,立案1案,处分1人。坚持查办案件与警示训诫并重,对38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谈话。
    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活动,把学习十八大精神与学习身边先进人物事迹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开展包扶低收入村活动,解决问题10个。加强对派出(驻)机构工作的指导,给乡镇(社区)纪委配置照相机、录音笔各10台,配备专职纪委委员(监察室主任)10名,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努力建设廉洁政治
    习近平总书记1月22日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建设廉洁政治,其本质要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目标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所谓干部清正,就是保证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不搞特殊、不搞特权;政府清廉,就是促使党政机关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做到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对党和人民负责;政治清明,就是发展政治文明,弘扬清风正气,努力形成政通人和、公平公正、安定和谐的政治环境。
    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追求和奋斗目标。延安时期,我们党厉行廉洁政治,陕甘宁边区政府和各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廉洁奉公,党群干群关系水乳交融,成为当时民主政治和廉洁政府建设的典范。我们要大力发扬和传承延安时期建设廉洁政治的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努力把这一得天独厚的政治优势和资源传承好、发展好。
    要把廉洁政治建设贯穿于建设富裕黄龙、生态黄龙、幸福黄龙的始终。毋庸置疑,我们干部的主流是好的。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一些干部热衷于吃吃喝喝,拉关系,办事、协调工作习惯于相互宴请;作风浮而不实,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熟人好办事,普通群众干部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执行不力,工作进展不平衡,重业务工作,轻反腐倡廉工作问题比较突出;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腐败现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仍然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能很好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等。上述这些问题,事关黄龙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三个黄龙”的顺利推进。因此,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全力保障黄龙发展,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三、2013年反腐倡廉重点工作
    (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确保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遵守和维护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庄严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章》的责任,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督促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广大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树立在党意识、纪律意识和全局意识,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诋毁、贬损、丑化党和国家的形象。
    今年,要重点加强对统筹城乡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三创一治”活动、新型社区建设、移民搬迁、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建设等民生工程,领导干部包扶低收入村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989年9月至2012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先后9次发文或做出规定,就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县委相继制定了《实施意见》,我们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下大力气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学风、文风、会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防止走形式、一阵风。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监督,真正使执行“八项规定”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加强对“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等问题。大力弘扬延安精神,严肃整治公务机关庸懒散奢之风。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存在的问题,下功夫整改,力争有明显成效。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用公款相互宴请,同城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违反规定的,将按党政纪条例严肃处理,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坚持‘老虎’、 ‘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方便群众来信来访。要注意从媒体曝光、执法监察、纠风中发现案件线索,特别是群众署实名举报、网络实名举报的,要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基层、农村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败坏党群干群关系的案件;护林防火、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工作岗位调整前或离任前违反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突击调整单位内部人事,突击花钱,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问题;严肃纠正领导干部收受礼品、滥发奖金,赠送购物卡、消费券等不正之风,以及在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车辆、住房等方面搞特殊化的不良现象。加强对乡镇(社区)和派出(驻)机构办案的巡回指导,继续完善乡镇办案协作区等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加强案后教育和监督,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批的目的。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违反“八项规定”专项治理。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文风会风、调查研究、厉行节约和为民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执行不力和违反规定的行为。对大吃大喝、挥霍公款、公车私用等人和事,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二是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非法倒卖土地、违规土地流转、违法违规占地批地用地、侵吞截留征地补偿款等问题。三是严肃查处事业单位招聘中徇私舞弊以及工作调动中假学历、假档案、假手续等违反人事纪律的行为。四是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公职人员作风粗暴、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
    巩固“三项专项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反弹。清理“吃空饷”专项治理重点要规范运用人力资源监管平台,全面实现人力资源统一管理。婚丧嫁娶专项治理要严格审批标准和程序,决不允许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对群众举报的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公职人员上下班、上班时间打牌赌博专项治理要坚持经常性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
    开展民生政策、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贪污、挪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行为;开展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治理公务用车、公款旅游、“小金库”和公路“三乱”以及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等工作成果。着力打造“阳光政务”,在县直部门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八项制度,完善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不断加强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党和国家政策法律、党纪条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省市要求做到的我们首先做到,明令禁止的我们坚决不做。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自觉践行甘愿做“一头牛”、“一把剑”、“一把伞”的庄严承诺。认真执行县纪委、监察局制定的“六个严禁”: 一是严禁铺张浪费。纪委领导同志开展公务活动确需用餐的,统一在廉政灶吃工作餐,城区范围内一律不得就餐;二是严禁迎来送往。纪委领导同志到乡镇部门单位检查调研,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一律由1名分管领导陪同,杜绝形式主义、迎来送往;三是严禁空话套话。除纪委全会外,其它会议一律从简,不设主席台,不摆放花草,提倡即席讲话和脱稿发言,杜绝照本宣科、空话套话;四是严禁滥发文件。纪检监察机关要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原则上不制发任何形式的简报,杜绝文风虚夸、滥发文件;五是严禁纪律涣散。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杜绝作风不实,纪律涣散。六是严禁向乡镇(社区)、部门、单位提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任何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监督和管理,切实提高履职水平和办案能力。加强对派出(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省市纪委近年来颁布的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进一步巩固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成果。要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深入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确保各项制度全面贯彻执行。
    各位委员、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建设富裕、生态、幸福新黄龙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