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黄龙县纪委严肃查处了两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件。现将该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三岔镇四条梁行政村曹家塬组组长刘玉柱因管理不善导致会计账本损毁并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问题。
刘玉柱任职期间,因管理不善,致使2000年至2002年会计账本损毁;2012年实施饮水工程中支付招待费960元,2015年实施的饮水工程结算总计16646元,均无正规发票和报销明细表;2015年12月曹家塬组实施饮水工程中,刘玉柱虚列招待费共计2660元;让村民虚开核桃树赔偿费用,套取2000元用于支付村上的招待费用。时任三岔镇曹家塬村党支部副书记梁尔福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
2021年11月9日,黄龙县纪委给予刘玉柱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梁尔福进行警示谈话处理。
2、三岔镇三岔村原主任赵栓柱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报销招待费的问题。
2015年8月,三岔村宁家河组在丈量煤气管道、选举社员、修生产路等村务工作中产生招待费共计1975元,均无正规发票。时任三岔村委会主任赵栓柱作为财务负责人,未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在票据上签字审核,违规报销招待费。
2021年11月9日,黄龙县纪委给予赵栓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