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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黄龙县纪委通报曝光三起违法典型案例

2021/04/26 来源:黄龙县纪委监委    

4月份,黄龙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三起党员干部违法典型案件。现将该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黄龙县柏峪社区乱麻科行政村党员邢少华盗伐林木的问题。

2018年4月10日,邢少华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在瓦子街镇小寺庄煤矿后山采挖刺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被黄龙县森林公安局做出责令其补种滥伐树木5倍的数量1720株,并处木材价值2倍的罚款4816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4月20日,黄龙县纪委给予邢少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黄龙县白马滩镇白马滩行政村乱石滩村民小组长李延民盗窃钢管的问题。

2020年12月2日晚21时许,李延民伙同他人在黄龙县白马滩镇乱石滩村石头厂盗窃两根长7.14米、直径15厘米,重量共计149千克的钢管,后被公安机关查获。黄龙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李延民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2021年4月16日,黄龙县监察委员会给予李延民政务记过处分。

3.黄龙县界头庙镇范家卓子行政村东队村民小组党员丁宏民参与赌博的问题。

2020年1月31日,界头庙镇范家卓子村党员丁宏民在自家商店内与村民聚众赌博,被黄龙县公安局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4月25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丁宏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中,有的村干部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当好群众的致富带头人,反而知法犯法,出现了盗窃、赌博的违法行为,还有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为了一己私利,置法律法规与国家生态环保大政方针于不顾,盗挖林木,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以通报案例为戒,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做好群众表率。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大对广大群众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和宣传,提高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各乡镇纪委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曝光力度,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