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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黄龙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三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2020/05/25 来源:    

近期,黄龙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三起违反工作纪律案件,现将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黄龙县三岔镇原农综站会计李睿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2017年7月,三岔镇原农综站会计李睿垫资为三岔镇原农综站办公大厅购买了一台打印机、两个墨盒、两个硒鼓、五箱A4打印纸、档案盒、记账凭证等,共计5500元。因李睿当时未向商家索要发票,月底做账时商家外出不在,故私自以个人名义去政务大厅用现金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报账,违反了财经纪律。2020年5月11日,三岔镇政府给予李睿政务警告处分。

2、黄龙县圪台乡敬老院院长路润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圪台乡敬老院在2016年4月19日11号凭证中支付购买猪仔、防疫费用1235元,2016年9月20日30号凭证中支付旋地、播种、种子费用825元,2017年1月17日5号凭证支付2016年购买猪仔费用1300元,2017年3月20日15号凭证支付购买猪仔费用1700元,2018年4月19日34号凭证支付购买猪仔1100元,2017年3月20日16号凭证支付丧葬费5300元,2017年6月20日31号凭证支付丧葬费5824元,2018年1月31日8号凭证支付五保户衣服、棺板费用6000元,均为白条、便条入账,共8笔,合计23284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2020年5月15日,黄龙县监委给予圪台乡敬老院院长路润泉政务警告处分。

3、黄龙县三岔镇原农综站站长郑学民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7年,时任三岔镇原农综站站长郑学民,在未收到正规发票、合同、清单,仅收到两村提供收据的情况下,违规报销木昌桥村防雹工作房办公家具10000元、木昌桥村玉米去产能帮扶资金20000元、长石头村亮化绿化工程50000元,且对村级财务相关票据未审核,对于村级财务中白条入账的问题没有发现。2020年5月15日,黄龙县监委给予郑学民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三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基层财务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存在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白条、便条入账现象频发。针对存在问题,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和作风建设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黄龙县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法案件,快查快办,并对查出的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