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龙县严肃查处了一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切实严明纪律规矩,改进工作作风,现将6起工作落实不力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黄龙县界头庙镇界头庙村胡同组组长杨玉良落实护林防火工作不力的问题。2019年11月19日,界头庙村胡同组的外来承包土地人员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火情。杨玉良身为村干部,在工作中履职不力,未按照界头庙镇政府要求向外来承包土地人员发放防火公约、签订目标责任书,没有告知野外用火禁严期有关要求。对胡同组防火巡查员王新民监管不力,在火情发生时,擅离职守,不在工作岗位。2020年2月14日界头庙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玉良党内警告处分。
2、黄龙县白马滩镇石门村妇女主任梁爱维落实工作不力的问题。2020年3月2日,石门村在召开村级会议时强调让管理员检查爱心超市中是否有过期物品并建立台账,但梁爱维未能及时检查并处理爱心超市中的过期物品。2020年3月4日白马滩镇纪委检查石门村工作时,在石门行政村爱心超市发现10袋2020年3月2日过期的大米。梁爱维身为石门村爱心超市管理员,对爱心超市疏于管理,履职不到位。2020年3月9日白马滩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梁爱维党内警告处分。
3、黄龙县柏峪卫生院院长刘宁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月1日晚6时许,柏峪卫生院院长刘宁未安排值班工作,与本单位其他人员前往白马滩镇新街食府就餐,期间柏峪卫生院无人在岗值班。刘宁作为柏峪卫生院院长,不按规定安排人员值班,工作失职。2020年3月11日经黄龙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宁政务警告处分。
4、黄龙县圪台乡砖庙梁村大同庄组组长李陕龙工作落实不力问题。2020年1月13日至15日,圪台乡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人居环境大整治活动,明确具体任务落实由小组长全程负责。李陕龙在全乡人居环境大整治活动中,思想上不够重视,口头答应却没有实际行动,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导致村组环境卫生脏乱差,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3月19日圪台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陕龙党内警告处分。
5、黄龙县人民医院总务科科长陈玉宏工作监管不力的问题。2019年4月26日,黄龙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察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黄龙县人民医院职工灶从业人员健康证超期和原材料记录不完整问题,对黄龙县人民医院处以1.1万元罚款,并没收过期食品。陈玉宏作为黄龙县人民医院总务科负科长,负责职工灶日常管理,工作失职,监管不力,致使医院职工灶使用过期食品被执法部门处罚。2020年3月17日黄龙县监委给予陈玉宏政务警告处分。
6、黄龙县中医医院药剂科药库管理员王鹏落实工作不力的问题。2019年4月26日,黄龙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察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黄龙县中医院两种中药饮片均已超过有效期,对黄龙县中医医院违法使用药品处以2倍的罚款共计729.2元,并没收违法使用的中药饮片。药库管理员王鹏对药品养护不细致,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过期药品,导致被执法部门处罚。2020年3月17日,黄龙县监委给予王鹏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6起问题,是典型的不认真履行职责、消极应付、无视纪律要求的违纪行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群众负责,牢固树立慢作为是失职、乱作为是渎职的意识,勇于担当,勤勉履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严管严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各级纪检检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责任追究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利器紧紧抓在手上,对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通报曝光,传导压力,形成震慑,持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