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教育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现将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黄龙县预算联网监测中心主任薛延玲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薛延玲在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外兼职会计并领取报酬,5年累计取酬61000元。2020年3月17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薛延玲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黄龙县三岔镇副镇长刘建平、三岔镇木昌桥村副支书李福利违规收取并支配罚款的问题。2019年4月,刘建平在对三岔镇木昌桥村北咀组的违建木炭烧制点进行整改时,违规对木炭烧制点负责人处以1万元罚款,并未出具任何收据。随后刘建平将罚款交给木昌桥村副支书李福利保管,李福利收到1万元现金罚款后,并未记入村集体收入账,而是直接用于木昌桥村集体财务支出。2020年3月17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刘建平、李福利两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黄龙县崾崄乡鲁家塬村副支书张志利违规报销就餐费用的问题。2015年4月,王某某的工队在鲁家塬村实施饮水灌溉工程,工队在崾崄乡街道的大众餐厅用餐,5天花费1366元。张志利因与工队老板个人关系较好,碍于个人感情,违规将1366元在村集体账务中报销。2020年3月19日崾崄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志利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履好职、尽好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紧盯突出问题,加大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