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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黄龙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四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2018/12/25 来源:    

    近期,黄龙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三岔镇孟家山村党支部书记拓士军爱心超市管理不善、移民搬迁工作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以来,拓士军对本村爱心超市管理不善,导致爱心超市积分与台账不符;在组织贫困户入住、验收移民搬迁房工作中,将虚假照片提供给镇扶贫站,冒充群众入住新房照片。2018年11月9日三岔镇党委给予拓士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瓦子街镇蔡家川村主任刘忠玉私自发包扶贫饮水工程问题。 2017年瓦子街镇蔡家川村范家湾组实施扶贫饮水工程过程中,刘忠玉未经村集体会议,私自将4.6万扶贫饮水工程承包给自己的朋友窦可玉。2018年11月27日瓦子街镇党委给予刘忠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崾崄乡太地塬村党支部书记康福明违规发放爱心超市物资问题。2018年7月,太地塬村党支部书记康福明违反爱心超市物资管理发放制度,私自将2份米、面、油发放给群众。2018年10月17日崾崄乡党委给予康福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黄龙县石堡镇吉家河村党支部书记高军违规发包工程问题。2017年石堡镇吉家河村未经竞争性谈判程序,通过村三委会“一事一议”商定,将黄龙县老区扶贫开发局拨付的6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包给联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无承包工程资质的个人马文英。高军同志身为吉家河村支部书记,违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违规发包工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5日黄龙县纪委给予高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和政府向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宗旨意识,不忘使命,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任务。黄龙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脱贫工作中干部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问题,严肃查处,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