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龙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黄龙县崾崄乡副乡长薛云峰违规为朋友购买房子的问题。2013年,薛云峰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借用崾崄乡某村民户口本,并以该村民名义帮助其朋友购买农民进城房一套,导致该村民无法享受危房改造政策,侵害了群众利益。2019年9月19日黄龙县纪委给予薛云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黄龙县界头庙镇红罗圈村委会主任毛义华不及时公布账务的问题。毛义华收取红罗圈村2017年、2018年土地承包费3400元存入个人账户,先后将17400元和15500转给红罗圈村民小组长分别用于给群众缴纳合疗款和生产道路、饮水设施维修款,在此期间未向群众公示财务收支情况。毛义华坐收坐支村集体资,不按规定公示财务,侵犯群众知情权。2019年9月18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毛义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件充分体现了县纪委、监委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监督执纪问责没有“休止符”,在今后的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将主动出击,深挖细查,精准执纪,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