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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黄龙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08/23 来源: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干部和公职人员,近日,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通报如下:
    1.黄龙县财政局违规聚餐、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的问题。
2016年3月26日,黄龙县财政局举办财政系统“百人徒步”活动结束后,财政局办公室安排职工就餐,随后聚餐费用从单位经费中支出;2015年县财政局违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超标准配备空调一台、录音笔一支。2019年8月13日黄龙县监委给予财政局办公室原主任李爱军政务警告处分;黄龙县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财政局副局长刘世楼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2.三岔镇四条梁村曹家塬组村民小组长刘玉柱公款吃喝、村务财务不公开的问题。
    2016年9月10日,刘玉柱将招待其家人吃饭的210元,以招待村组巷道硬化施工队吃饭为由,白条入账;2012年2月刘玉柱担任村民小组长以来,收取村集体2017年、2018年粮食直补款48566.36元,村小组日常支出48791.80元,收入支出均未向村民公开公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20日黄龙县三岔镇党委给予刘玉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梁尔福身为三岔镇四条梁村主任,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曹家塬组村务财务监管不力,三岔镇党委对梁尔福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以上两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中央和省、市、县三令五申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我行我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实属咎由自取。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防止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